数据保护说明
便捷译文,仅供参考。本页仅德文版本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出入,以德文原件为准。
关于 www.zukunftspark-reinheim.de 的数据保护说明
Magistrat der Stadt Reinheim(莱茵海姆市行政委员会)高度重视对您个人数据的保护。我们通过以下数据保护说明,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DSGVO)第 13 条,向您告知在访问本网站以及与我们联系时的个人数据处理情况。
1. 数据控制者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意义上的控制者为:
Magistrat der Stadt Reinheim
Cestasplatz 1
64354 Reinheim
电话:06162 805-0
电子邮箱:stadtverwaltung@reinheim.de
2. 数据保护专员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莱茵海姆市数据保护专员:
Datenschutzbeauftragter der Stadt Reinheim
Cestasplatz 1
64354 Reinheim
电话:06162 805-123
电子邮箱:datenschutz@reinheim.de
3. 网站的提供与 STRATO 托管
本网站由 STRATO GmbH(Otto-Ostrowski-Straße 7, 10249 Berlin)托管。在托管过程中,STRATO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28 条,作为受托处理方处理个人数据。
在访问本网站时,将处理技术上必要的访问数据,以便将内容传送至您的终端设备,并保障网站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用性。
其中,尤其可能处理以下数据:
- 发出请求的终端设备的 IP 地址,
- 访问的日期和时间,
- 所访问的页面或文件,
- 传输的数据量,
- 浏览器类型及版本,
- 所使用的操作系统,
- 来源网址(Referrer-URL),以及
- 关于访问是否成功的状态信息。
该处理用于网站的技术性提供、保障其可用性、故障分析,以及识别和防御干扰、攻击和滥用行为。
法律依据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6 条第 1 款 e 项,并结合《黑森州数据保护与信息自由法》(HDSIG)第 3 条第 1 款,只要本网站的提供服务于莱茵海姆市职责范围内任务的履行。
根据所采用网络托管的相关规定,STRATO 为识别和防御攻击最多保存访问者的 IP 地址七天。此后,相关个人访问数据将被删除,或不再以可识别个人的形式存在。
4. 联系表单及其他联系方式
当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联系表单或以其他方式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将处理您所提交的个人数据。具体处理哪些数据,取决于您填写的表单字段或您的留言内容。其中尤其可能包括您的姓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有关企业或项目的信息,以及您留言的内容。
该处理用于办理和答复您的咨询,并且——在属于您咨询内容的范围内——用于筹备与在 Zukunftspark Reinheim 可能的落户、土地使用或其他合作相关的进一步洽谈。
法律依据原则上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6 条第 1 款 e 项,并结合 HDSIG 第 3 条第 1 款。若您的联系旨在磋商或履行合同,则处理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6 条第 1 款 b 项进行。
在联系表单中设有必填字段的情形下,提供其中所询问的信息是必要的,以便我们能够妥善办理并答复您的咨询。其他信息为自愿提供。
一旦相关数据对于办理您的咨询不再必要,且无法定保存、记录或存档义务与之相抵触,这些数据即被删除。若您的咨询衍生出进一步的事务或合同关系,则相关数据将按照适用的保存规定继续处理。
5. 跟踪与分析
本网站不使用任何用于面向用户的覆盖测量、画像分析或对使用行为进行广告评估的跟踪或分析技术。
6. 接收方与受托处理方
在莱茵海姆市内部,只有为办理相应任务而需要相关数据的组织单位和工作人员,才能获得对个人数据的访问权限。
本网站的托管采用 STRATO GmbH(Otto-Ostrowski-Straße 7, 10249 Berlin)作为受托处理方。处理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28 条的委托处理合同进行。
只有在为履行任务所必需、存在法定义务,或存在其他数据保护法上的传输授权的情况下,才会向其他接收方传输数据。
7. 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处理
在本处所述的网站处理范围内,莱茵海姆市不计划将个人数据传输至欧盟或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
根据与 STRATO 所订立的协议,约定的数据处理原则上在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其他缔约国境内进行。若 STRATO 为提供某项服务而例外地必须向第三国传输数据,则 STRATO 须遵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44 条及以下各条的要求。
8. 自动化决策
在本网站相关范围内,不进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22 条意义上的、仅基于自动化处理(包括画像分析)的决策。
9. 您的权利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您尤其享有以下权利:
-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15 条,就所处理的与您有关的数据享有的知情权,
-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16 条,对不正确的个人数据享有的更正权,
-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17 条享有的删除权,
-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18 条享有的限制处理权,
-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20 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享有的数据可携权,以及
-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77 条,向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提出投诉的权利。
反对权:只要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系基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 6 条第 1 款 e 项,您有权依据第 21 条,基于因您的特殊情形而产生的理由,随时对该处理提出反对。
请注意,个别数据主体权利在具体情形下可能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10. 主管数据保护监管机构
您有权向数据保护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对莱茵海姆市而言,主管机构为:
Der Hessische Beauftragte für Datenschutz und Informationsfreiheit
Wilhelmstraße 7
65185 Wiesbaden
通信地址:Postfach 3163, 65021 Wiesbaden
电话:0611 1408-0
电子邮箱:poststelle@datenschutz.hessen.de
11. 本数据保护说明的变更
当法律状况、网站的技术设计或网站所提供的功能发生变化时,我们将相应调整本数据保护说明。以届时在本网站公布的版本为准。
版本日期:2026 年 8 月